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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0年知识产权工作要点
2020-11-18 11:10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也是知识产权强省建设阶段收官之年。知识产权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着力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一)加强知识产权战略谋划和实施。制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贵州省工作要点,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年度推进计划贵州省实施方案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年度推进计划的实施。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开展《知识产权强省战略纲要(2021—2035)》研究编制工作,谋划知识产权“十四五”发展规划。各地应结合本地发展定位、发展任务、发展要求和工作重点,总结知识产权事业“十三五”取得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本地区“十四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或工作计划。(责任单位:知识产权战略处,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二)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制度。研究制定出台《贵州省省级知识产权项目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调整贵州省专利奖奖励政策,扩大奖励范围,加大奖励力度,对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优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激励政策,提升高价值知识产权比重,培育商标品牌,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各地应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知识产权战略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二、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制定我省贯彻实施意见和推进计划,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各地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制定配套措施,加强综合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处,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二)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聚焦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开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专项保护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加强驰名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的保护,加大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和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力度,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案卷评查,遴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建立和完善专利、商标侵权判定咨询专家库,加强执法案件信息公开。各地要不断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处、执法稽查处、法规处、信用监管处、消费网监处、酒类市场监管处,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三)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制定试点方案,建立核准工作体系,推动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核准网上办理平台。引导和支持地方积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和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格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完成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更换工作。各地要以专用标志使用审核改革为契机,大力推广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整体水平。(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处、信用监管处、科技信息处,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开展全省知识产权保护队伍状况和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调研,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台账。举办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培训。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推动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系统建设。各地要加大投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处、科技信息处,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三、大力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一)实施专利惠农、商标富农工程。围绕农村产业革命,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实施县域经济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培育和发展一批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与贫困地区对接,开展专利产业化项目的推广转化。各地要积极引导市场主体申请商标注册,培育商标品牌。(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二)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优化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政策,强化知识产权质量导向,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研究制定高价值专利遴选标准,围绕10大千亿级产业培育和12个农村特色产业,遴选一批高价值专利支撑产业发展;制定出台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切实解决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难题。探索建立政产学研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促进知识产权价值转化。组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中国专利奖的申报,规范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各地要创新工作方式,大力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三)实施地理标志产业化促进工程。重点围绕12个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和运用,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业化促进工程;落实地理标志奖励政策,对2020年贵州省获得地理标志的单位给予奖励;加强地理标志产业化项目的督促检查,对实施期满的项目及时组织验收;配合做好2019年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的实施,积极组织申报2020年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各地要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和运用,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省地理标志产业化促进项目,大力培育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助力农村特色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知识产权战略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知识产权保护处,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在重点发展的产业、产品或主要技术领域,组织开展专利等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助推企业创新创业发展。完成药食两用中药材保健食品专利战略研究,提出产品保护和发展建议;完成涉外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保护预警维权机制建设研究,提出“一带一路”走出去的知识产权对策建议。各地要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工作,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主战场。(责任单位:知识产权战略处,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四、有效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

(一)加快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中心,支持贵州大学等设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鼓励技术创新与支持中心(TISC)建设发展,推动科研院所、图书情报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机构等纳入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市州设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责任单位:知识产权战略处,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二)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和数据资源免费开放。向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推广运用“新一代专利信息检索分析系统”平台,围绕贵州10大千亿级产业、12个农村特色产业开展专利统计分析,助力产业创新发展。统计发布全省各市州、县域专利申请、专利授权数据和商标申请注册数据,根据工作需要,向各类单位、园区提供知识产权基础数据服务。各地应围绕本地区重点产业、重点产品发展,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责任单位:知识产权战略处,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三)持续深化专利商标申请注册便利化改革。大力推行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事务“网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服务方式,畅通办理渠道,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开展自取专利证书服务等试点业务,做好专利审查全流程服务;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巩固提高专利电子申请率,做好专利费减备案审核工作,减少专利费用减缴证明材料,推进专利商标申请注册便利化,推动实现知识产权事务办理“零跑腿”。(责任单位:专利代办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四)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持续深化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承办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贵阳考点工作,不断壮大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队伍。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日常监管,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手段,深入开展专利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规范商标代理行为,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违法行为。各地要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监管,营造规范有序的行业环境。(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知识产权保护处,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五、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

(一)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大力倡导和培育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及时反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的情况,总结宣传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发展中的创新经验和做法。发布《2019年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状况》(白皮书),客观反映贵州省在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等大型活动,举办多种形式知识产权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继续开展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让青少年从小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教育。(责任单位:知识产权战略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知识产权保护处、应急宣传处,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推动将知识产权知识纳入省委党校干部培训内容,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和机关党的建设专题培训班等培训中开展教学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的知识产权文化素质。做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轮训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实务型人才培训,加快培养一批适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明白人”队伍。各地要充分利用国家、省级各种知识产权培训资源,积极开展各类知识产权实务型人才培养。(责任单位:人事处、知识产权战略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知识产权保护处,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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